室内装修污染侵权损害赔偿
室内装修污染侵权损害赔偿
一、定义:室内装修污染侵权损害赔偿指:在室内装修污染这一特定事件中,装修污染侵权人因自己的侵权行为而对受害人造成损害所应承担的补偿对方损失的民事责任。损害赔偿是一种债权保护方法,属于事后救济措施,有明显的补偿性,是一种广泛使用的救济当事人民事权利的手段。
二、主体:根据现行的《侵权责任法》,结合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法学理论,在室内装修污染赔偿权利人的范围主要包括装修污染直接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而《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的`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此,装修污染赔偿义务人主要包括装修公司,装饰装修材料生产者、销售者,第三人等。针对不同的情形,具体的赔偿义务人又各不相同,如果由于装修公司提供的装修材料不合格导致装修污染的,则装修公司为赔偿义务人,如果受害人自己购买的材料不合格,导致室内装修污染的,根据《产品质量法》第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因而,装修污染受害人既可以向装修材料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三、范围:室内装修污染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室内装修污染严重侵害了受害人的人身权、财产权,受害人提出侵权损害赔偿之诉,其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